山东某校长 儿子11岁就冒名顶替他人领取国家工资

据有关媒体报道,山东菏泽某校长利用公职之便为儿子伪造档案,11岁儿子冒名顶替他人领取国家工资,11岁孩子还没有走上起跑线,就已经找到工作,这速度未免也太快了吧?目前相关涉事人员已均被处分。

据了解,当事人张健,在社交媒体上爆料,自己1997年退伍,回到入伍所在地,1999年被分配到牡丹区林业局,但是说来也奇怪,自己一直都没有去林业局上班,不是自己没去,是对方根本就没让自己去。

一直到2005年,林业局开出介绍信,将张健分配到牡丹区沙土镇林业站。后来张健得知,自己在1999年到2005年没上班的这几年,工资和保险一直都是正常发放的,只是领取人并不是自己而已。

当事人表示,在2014年11月,他查到有一个和自己同名同姓同身份证的人,在菏泽市牡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班,这时自己才知道,1999年,自己就被人冒名顶替上班,而且一直拿着国家的工资。更让自己没有想到的是,冒名顶替自己的人只有11岁。随后自己多方寻求说法,始终都没有让自己满意。

经有关部门核查,冒名顶替张健上班的是11岁男孩邱之豪,他的档案存在伪造姓名,年龄,住址,简历等问题,目前已经对相关涉事人员进行处理。